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缓解实体经济领域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会员企业融资难、融资贵的问题,帮助企业逐步降低融资成本,有效防范企业流动性资金风险。依据《关于建立企业应急转贷基金的指导意见》和《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企业应急转贷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》等文件和相关法规规定,特推介山东省企业应急转贷服务。
建立应急转贷基金,降低企业转贷成本,是我省在2018年出台的《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》中提出的一项重要内容。19年1月,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财政厅、人行济南分行、山东银保监局五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建立企业应急转贷基金的指导意见》,提出由省级安排2亿元引导资金,吸引国有企业、社会资本等参与,组建省级企业应急转贷基金;成立省级应急转贷运营机构,为实体经济领域生产经营基本正常、具有持续经营能力、信用信息记录良好、符合流动资金贷款发放条件、资金周转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中小微企业,提供短期资金融通服务,帮助企业按期还贷、续贷。